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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5-29 22:35:26

第二組歷史"德國的教育"書面報告10-5

接著,1850 年《授課法草案》(Entwurf eines Unterrichtsgesetzes) 明定,為了達成職業生活所必須的訓練,在國民學校中應透過講授、 練習、紀律與秩 序來達到國家與 教會生活中所需的基礎。(von Friedeburg,1989: 82)至於 1872 年,國民學校中授課的科目為:宗教、德語、算數、空間學、繪畫、實用學科、唱歌體操與手工。(Diedrich& Tenorth, 1997: 77)   1964 年「德國委員會」(Deutsche Ausschuß)提出《主幹學校建立 之建議》(Empfehlung zum Aufbau der Hauptschule) (Baumert et al.,1994:87-8) 同年,《漢堡協定》規定,設立「主幹學校」承接於基礎學校 之後,以替換傳統的「國民學校」高級部,並於第九年級結束(亦可 於第十級結束)。 (Führ,1996: 119; von Friedeburg, 1989: 349)此外,並 引進「工作學」(Arbeitslehre)這門課於主幹學校當中,工作學的目的 對各行各業工作領域中基礎的實務工作做入門的介紹,此項學科的目 的是頭、 心與 手 的教育。 如果 說 文理中學 主要 學 習的是社 會科 (Gemeischaftskunde)的理論,那麼在主幹學校中主要學習的則是工作 學的理論(Wilhelm, 1969:146-7)。縱言之,主幹學校為國民教育的代表。   四、綜合學校   在美國領據西德時期,就引進綜合學校的理念於佔領區中。1964年在《漢堡協定》的公佈下,西德地區進行整合式綜合中學的學校試 驗(von Friedeburg,1989: 444),此項學校實驗堪稱綜合中學的開端。   1970 年「德國教育諮詢會」提出《教育制度結構計劃》(Strukturplan für das Bildungswesen)的研究報告,建議設立「綜合中學」(林聰敏,1989) 稍後 1973 年「聯邦和各邦教育計劃委員會」向聯邦以及各邦提出《教 育總體計劃》(Bildungsgesamtplan),預估和規劃 1990 年的教育發展。   在此計劃中,建議將所有的中學均改為「綜合學校」。(林聰敏,1989;von Friedeburg,1989: 413)依據此計劃,聯邦政府與 SPD 所執政的邦遂宣佈引進整合式的綜合學校於教育總體計劃中。(Führ,1996:141)   1974年在H.vonHentig 的教育觀點下,成立了「實驗學校」(Laborschule),此學校的類型歸屬於綜合學校,並與 Bielefeld 的教育 學院合作,發展新的教學、學習以及學校生活方式。(Führ,1996:140) 接著 1977 年,漢堡邦宣佈成立獨立型的定向學級與整合式的綜合學校。(von Friedeburg,1989: 462)漢堡邦推行綜合學校的政策,確立了綜合學校的地位。   綜合學校的概念第一次出現於1964年的《漢堡協定》當中,在一些教育試驗之後,才於 973 年正式實行。基本上,許多專家學者聲稱,綜合學校的設立可以達到教育機會的均等,而且綜合學校的氣氛佳,教學正常化,師生關係和諧。 (Führ,1996:143 ; Schlömerkemper, 1984)然而亦有研究發現,綜合學校的問題與其他類型所結合的分流制度無多大不同 (Führ,1996: 142)。至今,綜合學校在德國一直存在著不同意見的論爭。   綜合前述各種學校進路的發展可以發現,文理中學、實科學校與 主幹學校其實正反映德國社會的三個階層:菁英階級、中產階級以及 一般社會大眾。至於綜合學校則是晚近 1970 年代才引進的學校類 型,並未德國的社會階層有任何的關連。三枝學制的觀念在德國已經 是根深蒂固,這並不是突然發生的制度,而是經過長久以來的發展。 這種三枝學制正反映其社會結構,文理中學、實科學校、主幹學校正 代表著過去社會中的上層、中層與下層三個社會階級。其中,文理中 學從中古世紀發軔以來,已經發展將近千年,文理中學的地位固若金湯。至於主幹學校、實科學校也有其長遠的發展歷史。就這三類學校的發展過程來看,這些學校的出現,皆是順應當時社會的需求。各類校具有各自的教育理念以及教育目的,發揮不同的教育功能。換言 之,如果就 Luhmann 功能分化的角度來看,這可以說是德國的教育 系統內部,經過了自我指涉的作用,而在教育系統內逐步分化成不同 類型的學校。亦即,這是系統內因應需求,進行內部的分化,以達成 系統的平衡。因之要以綜合學校來取代整個分枝學制,以一個學校類 型來滿足系統內的各種需求,猶如緣木求魚。